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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 加强对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党建知识的培训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13

     社会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近日,在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座谈会上,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围绕“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议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参加座谈会的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进行了党建知识的辅导,使全体参会人员加深了对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本职责,明晰了下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法路径,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nscs/shzzdjb_2/shzzdjbgzdt/202104/t20210412_47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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