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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起点上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07

江苏省徐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 彬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活力有序、养老等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均衡为重点,积极打造“温情互助、精准救助”“魅力徐州、老有颐养”“爱满彭城、幸福童享”“四位一体、三治融合”“擦亮窗口、树立形象”品牌,持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基本民生保障

突出“温情互助、精准救助”

探索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低保标准;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机制,形成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

实施三大互助工程,通过建立村民互助金、发展村(居)互助会和运用群众互助APP,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互动交流的平台,实施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救助服务,实现社会救助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救助家庭重大变化报告机制,强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比对,构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难发生地镇(街)或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养老服务

突出“魅力徐州、老有颐养”

申报积极应对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加快推进《徐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先发展生活照料、家政料理等服务项目,为全市14%以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35%的城市街道按标准建设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畅通居家与机构养老服务渠道,加大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3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争取一批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整合资源挖掘一批、通过农村养老区域中心建设一批。

推广“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破解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难题。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力争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以上。实施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明确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管理权限统一归属县级民政部门。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4500名、养老机构负责人不少于100名。

抓住打造高能级中心城市的机遇,通过规划布局一批养老社区、城市中心立体养老综合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一批连接城乡、融通医养、链接机构社区居家的全链条、全要素特色养老机构。

儿童福利服务

突出“爱满彭城、幸福童享”

年内,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履行好各级民政部门在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指定监护以及监护干预等方面的法定职责。规范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运行管理,构建一号呼叫、全网协同、服务到位的闭环式儿童救助保护服务管理网络。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

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政策。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流程,将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保障对象。

市、县两级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镇(街)、村(居)委会开展监护、保护、保障和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将社工服务模式引入社区“关爱之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服务。

基层社会治理

突出“四位一体、三治融合”

依法依规全面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一肩挑”后村级权力监管和制度建设。开展跨村(社区)民主协商实践,大力发展“微自治”和“微治理”。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不同类型,分类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示范点创建,总结提炼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工作典型。大力培育县(市、区)、镇(街)层面“三社联动+”典型,在农村社区推广“‘三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项目,赋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

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支持新兴产业类、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组织发展,鼓励参与乡村振兴、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等国家重大战略。

强化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发展慈善信托、网络慈善等现代慈善参与方式,扩大慈善事业群众基础,构建慈善捐赠、公示、管理、监督、问效工作闭环。完善专业社工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年内镇(街)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扶持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专项社会事务

突出“擦亮窗口、树立形象”

优化市辖区行政区划,巩固提高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影响。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做好界线联检、乡镇勘界试点等工作。深化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地名文化建设、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工作,积极参与省级“红色地名”评选。

出台《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增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城乡统筹的安葬服务供给格局,推动殡葬领域降本降费降价格、提质提效提形象。深入推进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和违规墓地专项整治。倡导移风易俗,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保障群众逝有所安。

深化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街面巡查转介救助工作网络,引入“人脸识别”“互联网+”技术丰富寻亲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减少反复流浪现象。

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精神,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探索婚姻登记改革和创新实践,推动婚姻登记省内跨区域通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4.6)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04/202104000330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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