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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推行“两覆盖、两工程”,加强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于永全报道)为进一步创新对社会组织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机制,黑龙江省民政厅从今年5月份起积极推行“两覆盖、两工程”(两覆盖:党建全覆盖、新任法定代表人公示全覆盖;两工程:上门工程、约见工程)。截至目前,已从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入口为141家社会组织宣传了党建工作政策,推进党建覆盖;公示新任职法定代表人12名;组织对全省13个市(地)的271家社会组织进行了上门检查;约见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22名。从事前、事中、事后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有效提升了全省社会组织监管水平。

  推进党建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从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入口宣传党建政策,要求党建覆盖;将党建纳入各项监督检查全过程,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增加党建工作权重;采取建立联合党支部和选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式解决社会组织党员人数少、建立党组织难的问题,通过多种途径推进党建全覆盖,切实提高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事前监管,推行约见工程。出台《黑龙江省省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约见制度(试行)》,将审批关口前移,把约见制度纳入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等各个环节,注重利用约见之机了解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宣讲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审批监管的公开、公平、公正。

  强化事中监管,实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公示全覆盖。落实社会监督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结合约见工程将社会组织新任法定代表人情况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做到新任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公示全覆盖,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也实现了广大群众对社会组织的知情权。

  增强事后监管,开展上门工程。扩大抽检社会组织覆盖面,主动上门核查新成立社会组织和变更注册地址的社会组织新办公场所实际情况;开展交叉督导检查,相互查摆问题、共同借鉴提高,形成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大交流、大互动的良好态势,促进了全省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联系人: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于永全

  联系方式:0451-82643108  13796096459


原文链接:http://mzt.hlj.gov.cn/1608/32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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