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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征集活动结果公布 <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成长,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总结推广社会组织优秀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互学互鉴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由省民政厅面向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的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征集活动,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推荐,邀请专家评审,相关政务网站公示等环节,最终从参选单位中产生首批10家“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现向社会各界公布结果。

  一、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相关“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排名不分先后)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打造党建工作的“龙江经验”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建引领“1+4”农村互助养老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省民政厅,推荐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局

  二、社会组织助力行业规范相关“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排名不分先后)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弘扬龙江精神,传播安全文化,构建服务平台促进安全发展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黑龙江省医师协会:行业规范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卫健委

  三、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相关“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排名不分先后)

  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1237”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工信厅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强基础、抓服务、降成本、促转型”合规运营健康发展四步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相关“优秀社会组织工作法”(排名不分先后)

  黑龙江省女创业者协会:“三创三+”援助女性创业就业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妇联

  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五个一”参与扶贫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省工信厅

  哈尔滨市嘉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及推荐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

  哈尔滨市行大公益服务发展中心:“工助龙江”系列公益项目工作法,业务主管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推荐单位:省总工会。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9日

  


原文链接:http://mzt.hlj.gov.cn/1608/32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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