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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部署2021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关爱保障工作 <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黑龙江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体关爱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力确保民政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梳理排查风险点,强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做好人员心理疏导、情绪调解和风险管控,严格执行人员进出测温、扫码、消毒等防控措施,按照属地指挥部安排,组织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等工作,加强物资储备。

  养老机构方面,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制发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零星散发区域防控指南》《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三个指南要求抓好疫情防控,暂停外来人员探视,一线护理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进入养老机构的物资采取无接触方式配送。儿童福利机构方面,要按照民政部印发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和最新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流浪救助机构方面,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妥善做好受助人员接收返回工作,严格落实求助人员体温检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加强重点区域消杀、隐患排查和站内巡查。殡葬服务机构方面,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场所消毒和人员防护,成立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应急处置突发情况。婚姻登记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窗口方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设立1米线和隔离带,每日定时消毒,搞好窗口宣传,引导办事群众做好个人消毒和防护。

  全方位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

  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做好年终岁尾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是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问题,及时提供救助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利用好“两节”期间的特殊时间节点,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项服务,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加强对监护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并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两节”期间街面巡查、救助和劝返工作力度,对桥梁涵洞、火车站、银行自助营业厅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每天至少开展1次夜间巡查,对精神障碍等无行为能力人员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

  四是加强救助服务政策信息宣传。积极宣传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好制度,各类救助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发布,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通过网络服务、在线服务、“不见面”服务等措施,做到救助及时到位。


原文链接:http://mzt.hlj.gov.cn/917/32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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