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宁夏制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本报讯  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基层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明确培育发展导向、制定培育发展规划、完善培育发展机制、落实培育发展资金等措施,到2023年,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富有活力。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区)要充分认清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社区社会组织的地域分布、服务类别、业务领域等实际情况,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融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两大工程之中,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支持。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专业调处、法律咨询五类社区社会组织。明确借助推进社区、社团治理深入开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街道(乡镇)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力度。指导街道(乡镇)紧盯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全面纳入社区治理工作,作为提能减负充实力量的有效途径,利用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有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王继伟  杨建国)

信息来源:2021年2月8日 中国社会报


原文链接:http://mzt.ln.gov.cn/wbxx/202102/t20210208_4082583.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