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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莱西经验” 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1990年的“莱西会议”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里程碑,会议所总结出的“莱西经验”,有力地推动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格局的构建,走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指出,发端于莱西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在全国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山东增强进取意识,勇探新路。在当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发掘“莱西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对于聚焦党建引领行政村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新方式新方法,通过组织振兴保障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莱西会议”后,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村民自治各领域全过程,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加强和创新村民自治的“主心骨”,确保村民自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民政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探索行政村治理新模式,促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坚定不移强化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建设。1998年即推动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适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关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的规定,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村委会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指导各地依法规范村委会选举程序,并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督促各地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成员。

  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以县(市、区)为单元统一村务公开目录、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引导村民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用钱用权行为的监督。全国95%的村实现村务公开,91%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指导各地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议事协商形式。指导各地组织村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村委会成员廉洁履职情况等方面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村民每年评议村委会成员近209万人次。

  支持多方主体参与行政村治理与服务。指导各地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逐步构建以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已达到66.5%。指导各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扶持和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拓宽农村社工人才渠道,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

  推进乡村德治法治建设。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强村党组织领导和把关,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程序,并引导村民充分协商,在村规民约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健全村民守法信用记录,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重要考评标准。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传承发扬“莱西经验”,进一步巩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通过对农村居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对农村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协调好乡村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安定有序,最终实现“善治”。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村治理工作的领导。要坚持组织引领,落实好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引领各类组织做好农村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机制引领,落实完善党组织实施有效领导、自治组织执行实施,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实现村党组织引领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下转2版)(上接1版)

  深化自治实践,激发社会活力。要坚持自治为基,完善党领导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优化和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夯实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广泛深入开展,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形成多方共治的治理结构,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强化法治保障,提高法治水平。要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强化法律在维护村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快完善社会治理法制体系,完善依法治村网络,大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加强农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就地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崇尚德治润泽,凝聚基层合力。要坚持德治为先,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发挥道德引领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再创新,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大力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乡村社会风尚,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

  提升服务能力,增进群众福祉。要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关切问题,加快推进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着力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打造村级为民服务中心阵地,创新“一站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强化党员和群众活动功能,搭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平台,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总之,新时代下要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仍然需要继续深化拓展“莱西经验”,不断创新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各自优势,以自治“激发活力”,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加快形成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三治”融合的治理格局。(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  陈越良)

  


原文链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0/11/11/art_15316_10008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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