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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造假者3年内禁买房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2-02

  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提出八项楼市调控措施。

  据了解。此次措施的核心聚焦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购房人资格审查方面,包括:启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该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并要求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

  此次出台的八项措施除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外,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将违反诚信原则、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弄虚作假等行为列为《认购书》违约事项;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对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银行流水单等进行核查。

  此外,措施提出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针对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住房建设部门将对其采取停止使用深圳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停止在深圳市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停止在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以及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五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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