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报道

房产税还没来,这个税却提前到了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1-19

  近日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2021年开始,云南省也将正式落地“房东税”,房东最高将按租金(出租非住房)的20%缴纳房东税——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房租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租住房,按10%征收,出租非住房,按20%征收。如果一套房子市场的正常租金是3000元,按照10%征税,房东需要支付300元税费;如果按照20%征税,房东则需要支付600元税费。

  很明显,这个税费成本是不低的,对于很多“以租养贷”的房东来说,甚至可能是致命一击,很多多套房者甚至会睡不着。因为房东税多出来的成本对绝大多数多套房者将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会让很多房东重新算账,如果租金不能覆盖贷款,甚至是多出来的税费超出了很多人的资金承受能力,那么多套房者将考虑出售该房屋。房子越多,征税的总额将越高,影响自然更大。真的会让很多资金链紧张“以租养贷”的多套房者睡不着。

  有人可能会说,房东有什么好担心的,完全可以把多出来的成本转嫁到租金上,即对猪征税,最后要养来买单。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不敢苟同。一方面,国内绝大多数家庭都有住房,而且房屋空置率一直都很高,尤其是租房市场的房源,连四大一线城市都是“供大于求”。房屋租金是受供需调节的,不是个人想加就能加的。2020年全国绝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租金下跌,归根结底是很多房子压根就租不出去。尤其是发达城市的写字楼都商业,空置率一度高达50%;另一方面,租金是消费,是承租人的收入的直接体现,房东加租金,租客承受不起完全可以不租,或者寻求租金更低的房子。最主要的是,恶意加租金现在法规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已经签订合同的房东,更无权在合同期内涨租金。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