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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保护不力,上百株桫椤遭盗伐,已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8-18

  桫椤别名蛇木,是桫椤科、桫椤属蕨类植物,有“蕨类植物之王”赞誉,与恐龙齐名,是已经发现唯一的木本蕨类植物,极其珍贵,堪称国宝,被众多国家列为一级保护的濒危植物,有“活化石”之称。

  重庆市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是三峡库区唯一的桫椤林,也是中国唯一离城市最近的桫椤林。该保护区为保护桫椤及其生态环境而设立。然而,近日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大案件,被非法采伐的正是保护区内的桫椤。

  据悉,3月19日,涪陵人彭某(男,62岁)伙同冉某(女,68岁)在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用预先准备的砍柴刀等工具采伐桫椤。得手后两人将桫椤装入编织袋内运至江东七龙村3组安置房公路边,在联系车辆准备运走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警方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成功查获非法采伐的5袋11株桫椤树根,并在后续调查审讯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男,52岁)是个草药商人,知道桫椤的药用价值。他故意给彭某等人桫椤样品,让他们比照样品去保护区内寻找并以1元、1.5元每斤不等的价格低价收购砍伐的桫椤,并用这些桫椤配制成中草药包,通过摆临时草药摊出售获利。日前,涪陵区检察院已向涪陵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调查发现,彭某同冉某的非法采伐行为自2019年3月就已开始,然而在村民报警之前,保护区未发现桫椤丢失的情况。一年的时间都没被保护区工作人员发现,这让人不禁质疑,这样的自然保护区真的能起到保护作用吗?

  据了解,该保护区并无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均为兼职工作人员。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挂靠在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站,但机构无人员编制,无法开展正常的保护工作,日常工作委托江东街道办事处林业站负责。

  针对保护区保护不力的问题,涪陵区政协委员、民建涪陵区农林支部主委、涪陵区农委经作站副站长早在2019年就已经提出,但并未得到重视。

  日前,涪陵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在做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人员、资金和部门等方面都会加强管理,江东街道农服中心也聘请了当地农民加强巡护,加强保护区队伍的建设,但现阶段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犯罪人员需要严惩,但小编认为保护区保护不力也应得到追责。保护区不是设立了就可以的,如果不能有效的对保护对象进行保护,保护区的建立就是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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